| ·第1步: |
申请(开发企业按照许可条件提交相关材料,并对所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) |
| ·第2步: |
受理(开发企业所提交材料齐全的,当场受理并给予出具受理通知单;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) |
| ·第5步: |
许可(开发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将在规定日期内给予颁发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;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,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,依法做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) |
1、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; 2、 开发企业的《营业执照》和资质证书; 3、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》; 4、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、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》; 5、 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; 6、 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予施工进度的说明; 7、 商品房预售方案(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、装修标准、竣工交付日期、预售总面积、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,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、分层平面图); 8、 公安局预编号通知单; 9、 前期物业管理合同; 10、申请预售楼盘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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